首页 > 尊龙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尊龙凯时·AG旗舰厅(中国区)有限公司官网|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治理创新

发布时间:2025-10-16 23:47:46    次浏览

■经济茶座■张英洪深刻把握乡村治理的内涵第一,首先要区分乡村层面的治理和国家层面对乡村的治理。我们实行了二三十年的村民自治,效果不是很明显,产生了村民自治失灵现象,这就是因为我们村级层面的治理受到上级包括乡镇、县、省和国家的制约。所以我们一定要理清乡村治理和国家对乡村的治理,下动上不动,就很难动。第二,要分析乡村治理的两种基本类型。在城市化进程中,有两个最基本的乡村类型。第一种是人口输出地区的乡村。第二种属于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流入的地区。这两个类型的乡村治理要分别对待。第三,实现乡村治理要达到的目标应该是维护村民或者居民基本的权利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些基本权利主要有:一是村民和居民财产权。二是社会保障权利。三是公共参与权。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重要权利。第四,乡村治理面临重大的转型挑战。一是从一个封闭的社会向开放的社会转型。二是从城乡二元向城乡一体化的转型。三是从长期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不清晰向现代新型集体经济的产权清晰转型。四是从传统的控制型模式向现代的治理型模式转型。推进乡村治理要对这四个方面的转型认识清楚、分析到位。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乡村治理转型。乡村治理的滞后性一是现在的政策制度严重滞后于基层实践的发展。在改革过程中,我们许多伟大的创造来自于基层、来自于实践、来自于农民的创造,但是我们的政策制度有的还是五十年以前的,没有与时俱进做一些改革,制度滞后于发展,制度阻碍了发展,制度与实践互相扯皮,这方面问题相当多。二是制度建设滞后于政策。我们现在很多好的政策文件没有上升到制度上来,没有上升到立法上来。现在各地的基层实践比较超前,但是我们的制度建设相当滞后,包括我们的农村集体经济。全国有很多的村庄、乡镇发展很快,但是很多成功的个案没有上升到一个普遍的制度建设上来。三是公民权利的发展大大落后于国家公权力和资本的扩张。改革以后我们国家的公共权力得到了很大发展,我们的社会资本、各种资本也得到很大发展,但是我们的公民权利方面的制度建设非常滞后,说到底就是公权与私权的矛盾。我国在公民权利建设上的立法相当滞后,也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四是我们国家治理大大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使我国从经济落后的国家,转变成GDP全球第二的经济大国,取到了非常巨大的历史成就,但是我们的治理体系、治理观念远远跟不上我们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乡村治理需要深化的几个改革重点 乡村治理涉及很多方面,我们觉得有这么几个重点需要大家关注,需要深入思考和研讨。一是要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这是社会平等的需要,也是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十几年前我们呼吁的改革,有很多的改革目标实现了,但是户籍制度改革一直举步维艰,这是造成人口输入地区和输出地区很多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二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永联村或者在经济发达地区这个完成得比较好,但是从全国来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大大滞后的。农村产权改革不到位,实际上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三是深化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就是要赋予农民工等外来人口基本的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四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我们的村镇、各个小城镇,都处在传统上的行政管理之中,已经不适宜现在的需要。有的村和镇,它的人口规模、经济规模达到了小城市的规模水平,但却没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和相应的公共服务,这是国家层面的治理,这是国家对乡村治理的问题。五是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放开了市场,让市场成长起来了,但是还远远不够,如果没有社会的参与,没有社会组织的成长和参与,我们只完全靠政府治理的话,这个社会就很僵硬,缺乏弹性与活力。社会能弥补政府的很多不足,这一块儿不解决,我们乡村治理很难走上正轨,单靠政府一家治理是远远不够的。六是深化基层民主自治体制改革。上世纪80年代推行村民自治,搞了二三十年,现在社会不太关注了,村民自治疲惫了,因为它没法解决许多深层次的现实问题,需要国家层面的改革与之上下互动。树立乡村治理的新观念一是重新认识乡村价值。长期以来我们都是蔑视乡村的,认为城市优越、农村落后,城市优于农村。事实上城市与乡村是两种不同的文明,我们必须要正确对待两种文明,不能以一种文明驾驭在另外一种文明之上。要重新认识乡村价值。二是树立规则意识。我们的规则意识不强,随意性很大。没有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十八大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如何在乡村治理中体现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这是我们整个社会努力的方向。三是树立包容意识。包容不同的观点、不同的利益诉求。我们理解不同的人,能够包容他、尊重他,这是我们提升自身素质和社会治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我们一定要有一种平等的、包容的心态,要能够包容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表达诉求。这一点是体现我们乡村治理、国家治理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准。